乡村门户网站 | 乡村资讯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中国乡村
乡村资讯
乡村风采
乡村建设
乡村管理
乡村生活
乡村文化
民风民俗
招商引资
新 农 村
农 民 工
村 村 通
产业基地
乡土特产
特色经济
一村一品
乡村企业
万村千乡
农技推广
政策法规
三农资讯
农产供求
农资供求
乡村动态
三农科技
乡村市场
农网大全
招工招聘
关于会员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农村
>>
农村建设
>> 山东:土地闲置满2年的将依法无偿收回
新农村频道:
魅力乡村
|
农民之家
|
理论实践
|
农业天地
|
高端资讯
|
农村建设
|
山东:土地闲置满2年的将依法无偿收回
中国乡村网 添加时间:2008-9-28
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意见,加大对闲置低效土地的处置力度,对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满2年的,将依法无偿收回。
山东明确规定,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2年未实施供地的,扣减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相应指标。对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满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对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应通过协商和合理补偿,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纳入政府储备或安排临时使用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同时,山东将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企业通过压缩超标的绿地面积、辅助设施用地和内部少量空闲地,以及老厂房改造整理等途径提高企业现有土地利用率。(记者:王志)
国务院要求从严征收土地闲置费
文章来源:中国三农资讯网 添加人:刘晓玲 【
关闭窗口
】
生育
户籍
教育
文化
就业
兵役
婚姻
纳税
社保
交通
医疗
殡葬
邮政
旅游
护照
开办设立
年检年审
企业纳税
工商管理
质量检查
安全防护
劳动保障
执业资格
企业资质
建设管理
外贸交流
商务投资
环境保护
破产注销
电视指南
价格查询
天气预报
列车时刻
公交查询
航空服务
旅游景区
网上地图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更多...
《山东畜牧兽医》杂志
农药信息网
中国陶瓷建材网
中国特色产品网
中国特色城镇网
中国特色产业网
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中国乡村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中国三农信息发布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
中国乡村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14598
Copyright© 2004-2008 zgxc.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