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许智新报道)10月29日,到新疆农二师三十六团某建筑工地打工的马某等8人终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劳务费,高高兴兴的踏上了返乡的路,在上车之前,他们8人专门到司法所对团“人民调解窗口”调解员深入细致的调解表示感谢。10月28日,通过“人民调解窗口”这一新的调解载体,三十六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费拖欠纠纷,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先单独给8名劳务工讲解了相关法律,稳定他们的情绪,并记录他们自己报的干活的数量和价格。然后找到何某,给何某讲解了《合同法》有关政策,把记录的数据,交给何某。何某认为有一部分工程款没有结清,可以预先支付8人的工资,但是由于没有出勤天数,无法按照对方的标准支付工资。于是,调解人员和双方当事人深入到建筑工地,对8人自报的工作量逐个进行了对照,经过对照,发现8人所报的工作量和实际工程量基本吻合。何某随即愿意在未结清的工程款中按照所报工作量为8人支付工资。






